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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3-00084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5-13
文号: 灌政办发〔2013〕3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灌南县创建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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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计量服务民生的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创建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就其组成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徐能如
副组长:朱洪军   于劲松
成 员:张桂奇   汤茂生   刘 化   孙 伯
于达年   刘佃斌   李  明   许曙庆
杨 中   张大斌   管 亚   徐大东
陈卫星   吴卫东   惠学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灌南质监局,张桂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灌南质监局: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计量宣传和培训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做好“两免费”计量检定和其它民生计量检定工作,计量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2.灌南工商局:督促集贸市场、超市、眼镜店等行业经营单位做好计量检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经营单位公示《诚信计量承诺书》达到100%,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占行业总数的10%以上。
3.县卫生局: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计量检定和管理工作,确保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乡镇以上医院(含乡镇)通过计量合格确认率达到100%,公示《诚信计量承诺书》达到100%,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占行业总数的10%以上。督促餐饮店执行《餐饮计量规范》,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占行业总数的10%以上。
4.县人口计生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做好计生指导站、福利院和学校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和管理工作。
5.县住建局:督促供水、供气单位加强内部计量管理和水表、气表、液化气充装称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管理工作,推进经营单位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督促液化气站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6.县交运局:督促出租车行业加强计量管理,自觉诚信计量,做好超限检测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管理工作。
7.县公安局:做好酒精探测仪、雷达测速仪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管理工作。
8.县商务局:督促加油站加强计量管理,公示《诚信计量承诺书》达到100%,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占行业总数的10%以上;配合做好商贸流通业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9.县粮食局:加强本系统粮食购销点的计量管理和个体粮食购销点的计量监督工作,确保粮食购销点使用的衡器受检率达到100%,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10.县邮政局:好本系统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管理工作
11.县供电公司:加强内部计量管理工作,确保电表检定率达到100%。
12.县财政局:做好创建活动经费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13.县文广体局: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14.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本区域民生行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生计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本区域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应检尽检。